“打酱油的路过……”
“据说,王九千和明玉同住的那栋溪边别墅,曾经估价上亿。在如今的房地产市场上可谓是有价无市。是明京一等一的豪宅。”
“我觉得我已经可以去抱一下王同学的大腿了……”
“楼上想得不错。向王九千这种人,也不过是个赘婿而已。学习好、家境清白、又是个书呆子,谋划不了明家的家产。说好听了是个女婿,说的不好听了,也不过就是个男佣而已。有抱大腿的功夫,还不如想想,怎么挖墙脚来的有用!”
“我就是来水一下,水帝出征,寸草不生……”
“经鉴定,王九千纯属是个软饭王!”
“顶楼上!”
“对于王九千软饭王这个评价,我给三十二个赞……”
事实究竟如何,早已经无人深究。别墅豪宅、校花、同居……这一系列的关键词,足以让大多数眼红的男生丧失理智。
在许多人眼中,这已经完全超越了校园恋爱,毕业分手的范围,向着天长地久去了。许多给明玉写过情书,或者没写过情书,只是动过心思的男生都心中不爽至极,必须要狂喷一顿。
所以,这样的一个帖子,很快就被建成了万丈高楼。明京大学各年级的学生,对于明玉和王九千这两个名字,几乎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其影响力远比上一次明玉和王九千一起吃饭被人看见的那个帖子大多了。
当然,在狂喷一顿之余,被明玉无视过的男生们,也难免会心有不甘,想要挖一挖墙角。其中最卖力的,还是苦追明玉不成,上一次打算围堵王九千、却在女厕所里被王九千装神弄鬼吓得魂飞魄散的莫麟。
虽然,如今的莫麟经过王九千一吓,脾气好了不少,但是,追明玉之心却不死。这倒不是说他有多么专情。莫麟想要追明玉,一来是明玉长得漂亮,比他曾经所有泡过的女朋友加起来都要漂亮。
二来,也是因为明玉的家世财富。虽然,莫麟家里比普通的小老百姓强一些,但是,跟明墨轩比起来,却差了十万八千里。莫麟若是追上明玉,全家老小便都有鸡犬升天的机会。
所以,自从莫麟追明玉开始,莫麟家里便将此事作为头等大事看待。一应花费,都由莫麟家里支出。无需莫麟自己操心。
如今,关于王九千和明玉的事情传得沸沸扬扬。莫麟自然要上心。在众人疯狂顶贴的时候,莫麟请来那个帮父母给王九千和明玉别墅送货的男生。在明京大学旁的一个小酒馆里,点了满座的菜。
莫麟道:“老赵,你跟我详细说说,他们的别墅在哪?”
这个被称为老赵的男生,满脸通红,打着酒嗝道:“小莫,具体送到哪个位置,我不能说。这影响我家生意。不过,我可以告诉你,他们所在的小区,就是明京的那个溪边别墅区。”
“据我了解,那个别墅区里,都是身家亿万的富豪。能量不是一般大。物业管理也非常给力。小莫,我劝你还是别从这方面动心思。”
莫麟苦笑道:“这点分寸我还是有的。不过,老赵,他们住哪我不能问,但是,你总能告诉我他们定的家具样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