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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年营口周围(含锦州一带)日军驻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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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冈长太郎(1927年~1929年)-皇姑屯事件

畑英太郎(1929年~1930年)

*菱刈隆(1930年~1931年)-九一八事变

本庄繁(1931年~1932年)

武藤信义(1932年~1933年)

菱刈隆(1933年~1934年)

南次郎(1934年~1936年)

植田谦吉(1936年~1939年)

梅津美治郎(1939年~1944年)

*山田乙三(1944年~1945年)-终战时总司令官,后被苏联红军关押。

1930年5月6日中日关税协定正式签订。根据协定,日本仍享有优惠国待遇;中国国民政府获得关税自主权,但又规定对110种进口的日货暂不加税。

1931年2月日本在郑州设立领事馆。

1931年7月初日本制造万宝山惨案。日军在长春县万宝山地区强迫朝鲜侨民挖掘良田引水修坝,枪杀和逮捕当地农民。

1931年9月18日日本关东军炸毁沈阳郊外柳条湖的“南满”铁路,反诬是中**队干的,悍然对附近的北大营和沈阳城发动进攻,制造了“九·一八”事变。由于蒋介石采取不抵抗政策,命令东北军“绝对不得抵抗”,并撤至山海关内。19日,日军侵占沈阳。蒋介石的不抵抗政策,使日军更加得手,迅速进攻辽宁、吉林、黑龙江3省。至1932年1月,东北全境沦陷。

1932年1月28日日本军队在上海挑起“一·二八”事变(又称上海事变)。28日夜间,日军向上海闸北发动进攻。驻防上海的中国十九路军奋起反击,开始了淞沪抗战。日军遭到沉重打击,死伤万余人,4度更换司令。由于南京国民政府坚持不抵抗政策,淞沪抗战遭到破坏。3月初,日军在太仓浏河登陆,十九路军被迫撤离上。3月24日,在美、英、法、意等国的干预下,日本与中国国民政府在上海开始停战谈判。5月5日,双方在上海签订了《上海停战协定》(又称《淞沪停战协定》)。协定规定上海为“非武装区”,中国不得在上海至安亭、昆山、苏州一带地区驻军,而日本可进驻“若干”军队。

1932年3月9日日本制造的傀儡政权——伪“满洲国”在长春宣告成立。溥仪为“执政”,年号“大同”。10日,溥仪致函关东军司令,“委托”日军维持国防和治安、管理铁路,并聘请日本顾问。

1932年3月13日蒋介石就伪“满洲国”的成立发表谈话说,“东北成立伪国,完全为日方一手包办。政府虽痛恨溥仪等等为傀儡,但如讨伐,即难免扩大战争,考虑结果,暂不颁讨伐令”,继续执行其不抵抗政策。

1932年3月16日关东军司令本庄繁宣称:伪“满洲国”的“一切政令”,须经过驻地的日本军部及特务机关许可,方能实行。

1933年3月日本和伪满政府签订“委任经营合同”,将伪满所有铁路及铁路所属全部财产,交给“满铁”。

1933年3月日军攻占热河省后,大举进攻长城各口。东北军曾在长城一带抗击日军,后因蒋介石镇压抗日运动,使日军长驱进犯滦平地区,直逼平津。

1933年5月31日中国国民政府和日本政府签订《塘沽协定》。根据协定,中**队撤退至延庆、昌平高丽营、顺义、通州(今通县)、香河、宝抵林亭镇、宁河芦台所连之线以西以南地区,并划上述地区以北以东至长城沿线地区力非武装区,这样,中国国民政府承认日本占领东三省和热河,划绥东、察北、冀东为日军自由出入区,便利于日本进一步控制整个华北。

1933年7月-10月中国国民政府和日本密谋联合“围剿”滦东抗日武装力量,进攻方振武、吉鸿昌率领的抗日同盟军。

1933年10月8日-24日日本为迫使中国国民政府承认“满洲国”,派代表与中方代表在北平、南京、东京多次会谈。国民政府答应与伪满通车、通邮,并禁止一切抗日活动。

1933年12月11日4艘日舰开入福建马江,协同蒋介石军队占领厦门,镇压李济深、蒋光鼐、蔡廷锴在福建成立的抗日中华共和国人民政府。

1934年3月1日伪满政府和日本政府就伪满实行帝政交换公文。同日,“满洲国”改称“满洲帝国”,溥仪在长春称帝,年号“康德”。

1934年4月17日日本外务省情报部长天羽英二以对记者谈话方式发表对华政策的“非正式声明”,说日本在中国有“特殊地位”,不容许其他国家对华采取共同行动;维持“东亚和平秩序“为日本单独的权力,无须他国干涉;如果中国用以夷制夷的政策,日本唯有加以排斥,如果各国暗助中国抗击日本,日本亦不得不反对。

1934年10月21日日本召开首相、外相、藏相、陆相、海相五相会议,决定调整日华关系,“实现日、满、华三国互助合作”,使中国放弃反日政策,根绝排日运动。

1935年1月22日日本外相广田弘毅在国会发表演讲,说要与中国“亲善”。日驻华使节据此于29日、30日先后会见汪精卫、蒋介石。2月22日,蒋介石发表谈话,认为广田“有诚意”,表示要“制裁反日行为,以示信谊”。其后,汪精卫也表示愿以和平方式解决中日间纠纷,并派王宠惠赴日会谈。2月27日,蒋、汪联名训令严禁反日活动。

1935年5月17日南京国民政府和日本政府宣布,双方外交关系由公使级晋升为大使级。

1935年5月29日日本天津驻军参谋长酒井借口中国国民政府援助义勇军孙永勤部队,向国民政府提出交涉,要求掌握在华北的实际统治权,同时从东北调遣日军入关进行武力威胁。

1935年6月9日日本华北驻屯军司令官梅津美治郎向中国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代理委员长何应钦正式提出备忘录(日文为觉书),限3日答复。

1935年7月6日何应钦在与日方秘密会谈后,复函梅津表示接受全部条件,通称《何梅协定》。根据协定,中国在河北和察哈尔的主权大部丧失,禁止中国人民进行抗日活动。

1935年10月-12月日本制造“华北事变”。10月22月,日本在河北香河指使汉奸暴动,占据县城。11月7日,策动宋哲元等进行“华北五省自治运动”。11月25日,策动殷汝耕等汉奸在通州成立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宣布脱离南京政府。12月18日,南京国民政府不顾全国人民的反对,反而指派宋哲元等成立“冀察政务委员会”,由宋哲元任会长,以适应日本关于“华北政权特殊化”的要求。</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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